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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设国家湿地公园66处、省级湿地公园134处,数量分居全国第二、第一

时间:2021-02-03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王亚楠  浏览次数: 664 次

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围绕“湿地与水—同生命 互相依”主题,省自然资源厅、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政府在邹城市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举办第25个“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暨济宁市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活动,让公众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湿地保护志愿者倡议,争当湿地保护宣传者,争当湿地保护践行者,争当湿地安全卫士,为保护修复湿地贡献力量。

山东湿地资源丰富,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全省湿地主要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类18型,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

截至2020年底,我省成功建设国际重要湿地2处(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1处(青州市弥河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53处,市级重要湿地107处;建设国家湿地公园66处,省级湿地公园134处;建成湿地保护小区155处。我省省级湿地公园数量居全国第一,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居全国第二,全省初步形成了重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方式构成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湿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省湿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济宁是山东湿地大市,湿地面积约228万亩。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全市共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20.37万亩,湿地率14.2%,湿地保护率77. 38%。2020年初,济宁被国家林草局确定为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遴选名单,同年9月,顺利通过国际专家评审程序。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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