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2020年全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再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在“双十一”到来前夕,为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方案》要求,引导全省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11月10日上午,在山东省药监局的指导下,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联合中贸合规中心共同策划举办了山东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线上学习宣传动员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1000余人收听收看线上会议,其中收听收看线上会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800多家。
会议邀请了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孙敏同志对《山东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重点介绍。孙敏着重强调了本次“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重要目的和意义,讲解了山东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重点整治的三种情形化妆品和专项行动时间任务安排。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调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山东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 孙敏)
会议邀请了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二级调研员陈冰梅同志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条款,帮助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更加深入理解新条例新法规中的要求,切实促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山东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陈冰梅)
省化妆品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发表倡议和承诺。省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朱坤福同志发布2021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自律倡议书,号召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引领企业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做出三大承诺:不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做到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无违法宣称、不生产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加来(济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花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山东省电商企业代表,针对本次专项行动做出自律承诺。
(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 朱坤福)
会议特别安排了在线答疑环节,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配套法规实施中遇到了的问题,协会特别邀请到中贸合规中心资深专家邵欢主任针对之前收集的问题和在线的企业一对一答疑解惑,受到了所有参会企业的赞誉和好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山东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线上学习宣传动员会完成所有会议日程后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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