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以及示范县有效期届满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复查)。根据验收(复查)结果,现公布验收(复查)合格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等17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示范县按照验收(复查)意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创建质量,扩大健康养殖示范规模,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4日
附件: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
1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复查)
2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
3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复查)
4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5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6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7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8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9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10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11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复查)
12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复查)
13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复查)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
15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16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17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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