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破解“干好干坏一个样”——
319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享收入分配激励
□记 者 张春晓
通讯员 刘 婷 玄睦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张福成所在的地质与古生物研究团队,是临沂大学重点支持的创新团队,作为学科带头人,张福成年薪高达180万元。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得益于山东近年来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目前全省319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像张福成一样享受收入分配激励,其中,1565人享受绩效工资倾斜,75人实行年薪制,997人实行协议工资制,561人实行项目工资制。而张福成,即为其中的最高薪酬者。
“干好干坏一个样”,既影响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还容易造成人才流失。近年来我省将薪酬激励改革作为吸引集聚人才的重要“砝码”,在全国率先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实施创新人才薪酬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构建起全新的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
薪酬激励向哪些人才倾斜?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主战场”,山东将“十强”产业、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以及创新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纳入薪酬激励的重点。同时,不唯学历、资历、论文、奖项,更加注重各类人才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一些行业涌现的“专才”“怪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范围。
在激励“新模式”上,我省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对不实行这类分配方式的高层次人才,引导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给予合理的绩效工资倾斜。
“省里明确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年薪、绩效工资倾斜所需经费单列,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避免我们因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导致其他人员待遇降低的弊端,相当于提升了工资总量,消除了大家的思想顾虑。”临沂大学人事处副处长王玮说。
不仅如此,以薪酬激励为引导,我省鼓励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一线。
淄博市农业科学院总农艺师张海军,带领团队自主选育小麦新品种“淄麦28”“淄麦29”,两项科研成果的生产权、经营权被转让给一家公司,获得转让收益25万元。张海军告诉记者,作为研发团队的主要完成人之一,他获得5万元收益奖励,“实实在在地受益了。”
“灵活的薪酬模式为学校吸引高层次人才增添了强大助力。”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行年薪制,学校用“百万元以上年薪”,引来3位全职到校工作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引才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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