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出台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奖补办法,设立4大类9个奖补项目,引导各级和社会力量加强养老服务供给。
优化政策安排。对建设特困人员供养设施给予补助,强化兜底养老保障。设立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项目,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安排奖补资金,鼓励各地开展养老服务创新试点,打造示范样板。
调整补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和绩效引领,取消普通型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补助,从重点“补建设”转向重点“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提高补助标准。将护理型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8000元-12000元。(代玲玲 吕吉辰)(完)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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