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颁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青岛市财政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立即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全面清查,旨在进一步解决当前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
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此次清查按照“全面摸底、重点调查”的原则,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依法开展。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同时重点关注房产、公务用车、其他经营性资产,以及其他闲置性资产。
作为全民所有的共同财富,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特别是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应公开透明,并要发挥更大效益。
据了解,根据最终清查结果,青岛市将分门别类,对于闲置资产将统一变现处置,对于经营性资产将探讨纳入统一运营公司市场化运作,以最大限度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效益和政府资产资源统筹能力。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报道)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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