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出台《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通过选树标杆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山东公务用车管理整体工作提升。
《方案》确定10家单位为第一批省级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单位,分别是: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济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威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昌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博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临沂市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方案》要求,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紧紧围绕规范管理、高效保障、厉行节约这一核心任务,发挥改革创新拓荒牛精神,在挖潜增效上下功夫,在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要在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等方面,加大实践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和保障模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有效解决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难、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不平衡、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更加高效、监督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不断降低的目标。
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
示范点建设单位名单(第一批)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通讯员 岳玉龙 报道)
责任编辑: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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